2015年10月14日 星期三

閱讀有感 20151014


「人生,很重要的,唔扮野,做自己。」



寫文章的好處,就是可隨時回顧以往的所思所想。翻看以往自己寫關於看書的文章,感覺很有趣,也得著一些啟示。


記得某年一晚,跟朋友專程到一個別致的餐廳聊天,點了特色的飲料,吃著惹味的黑松露薯條,大家都將自己的所思所想娓娓道來。。。


「其實你的外貌根本就跟你的行為愛好不相配,所以一般人就會覺得你『扮野』。」


我不介意她這樣坦白。坦誠是維繫友誼的好方法。


我也並沒有懊惱。引用張家輝在<<激戰>>所言,活到這樣的年紀,做甚麼事還需要人理解嗎?

更何況,我自小就覺得,讓人猜不透是挺好玩的一件事。人與人,人跟自己,相處時需要摸索及有「發現新大陸」的歷奇性、奇趣感。到底你是誰?我很想知道。啊!原來你是這樣想的!真好,跟你又近了點。

所以,我只管開開心心做好我的事,包括閱讀、寫讀後感、投入讀書會。結果,我得到前所未有的愉快及平靜。而且,還在一眾戰友身上 (或稱書友,提到一個「戰」字,又好像未免有點激動),感受很多。

其中,一位書友分享了一本書,書的作者本身是打工族,因喜好使然,毅然半工半讀哲學博士。我看到這個,立即LIKE! 多讀書,此終是好事,隨自己喜好讀書,更加事半功倍。令我有一些「異於常人」的計劃,也得此作家的啟發,確信需要火拼進行。

又,一位書友讀到一本書,是講及生與死、人與人。思想一下,如果我們下一秒就掛,還會是這樣做人嗎? 「當陪你的人要下車時,即使不捨,也該心存感激,然後揮手道别。」我低頭,想起我逝去的親人。


喜歡讀書會的氣氛。要是真每兩個星期讀完一本書寫一個讀後感,那該多好。我還想好了,這一季都選男性作者的書,下一季選女性作者的書,要看一本梁望峯,一本卓韻芝,也要看關於以色列的。。。


人生,很重要的,唔扮野,做自己。我經常提醒自己,我是中學時常在圖書館閒蕩的那個我,我是熱愛追求知識的那個我。

正如,大家也一樣,要做自己,無人能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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