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2月2日 星期三

要是我能留下

 
 

 

《If I Stay》讀後感

「到頭來,活著,是出於一份愛,一份希望。」

 
 
一場車禍,至親當場死去,只有她的靈魂留在半空中,她思想,到底她應跟著至親一起離去,還是醒來,繼續好好過自己的人生。
 
走,還是留?留,還是走?
 
 
女主角Mia說,Dying is easy, living is hard.
 
逝去是一時,活著是一世。活著又會是甚麼光景,她要好好思想一下。
 
所以她不其然緬懷自己跟身邊人的種種。她與祖父、好友Kim、男友Adam及音樂營的關係,最特別。
 
祖父平時說話不多,但總在守護Mia。帶她到三藩市參加音樂面試,順道遊覽,兩爺孫去high tea、 shopping、吃吃喝喝,令整個旅程都很愉快。在Mia昏迷時,祖父陪伴在側,跟她一邊輕聲細語,等她回來。Mia由衷感激,總想對祖父說聲謝謝。祖父母總是一些人說話最少,但他們付出的真心可真是每次想起都會感恩,這是世界上美好的一件事。
 
好友Kim平常說話是Sarcastic的那種,但她鼓勵Mia不要放棄大提琴。Kim拿來Nirvana的歌,當中居然有大提琴伴奏,讓Mia知道拉古典大提琴可以超酷!Kim還提議Mia去音樂營, 在營裡,Mia真正見識到,認真對待古典音樂以古典音樂為理想的人有很多,她不再當自己是傻子,更與營友不停操練,提升境界。Kim不是掛名閨密,實質八婆,她是真心希望Mia成功的真好友。
 
Mia這樣形容向她表白的男生,
"he looked straight at me, so I could see the green and browns and grays swimming around in his irises."
即是她的男友Adam, Mia不時提到,他有一雙美麗的眼睛,一看便醉倒,其實,她覺得自己好幸運,自己只是一個拉大提琴的傻子,居然吸引到搖滾帥哥, Adam為請Mia去馬友友演奏會而送了兩個星期比薩。Mia曾經想放棄大提琴,因覺得自己不夠潮,跟Adam有距離。在化妝派對中特意攪個搖滾女造型,希望更吸引男友,最終弄得自己疑心重,哭哭啼啼,到底你鐘意我搖滾look定係古典look?究竟你係咪真係鐘意我架?Adam 話,我愛昨天的你,也愛今天的你,也愛明天的你。誰說搖滾帥哥不能愛上古典音樂女?不在於喜歡甚麼音樂,而在於態度,正如Adam所說,他從沒看見過一個人對音樂如此投入,而這個人就是Mia。
 
在音樂營,Mia認識了來自五湖四海的戰友。Simon跟Mia一樣拉大提琴,他們互相鞭策。Peter叫Mia要跟有目標有動力的人玩音樂,才會更上一層樓,怪不得Mia常常覺得自己拿著個大提琴像個傻子。還有Elizabeth, 又漂亮又有氣質,拉得一手好的中提琴,Mia超妒忌。。。好想像她一樣。這些經歷都是超可愛。
 
If I stay. If I live. It's up to me.
 
當一個人,活著時的回憶那麼美好,還會捨得揮袖而去嗎?一日之內失去父母及弟弟,仍在世的人會足夠讓Mia有生存的勇氣嗎?逝去容易,活著難,要活著的理由是甚麼?
 
到頭來,活著,是出於一份愛,一份希望。Mia還有浪漫的Adam、為她著想的Kim、視她為寶貝的祖父、還有她夢寐以求的音樂學院,還有很多很多。。。活著就是給自己一個機會去繼續愛,去繼續有希望。
 
好像我們每一個人一樣,現在去睡,明早一覺醒來,我們仍想著自己希望做的事,希望看見我們所愛的人。
 
要是我能留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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